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外贸类 > 报检员 >

报检员考试辅导:电子转单


电子转单
  “电子转单”指通过系统网络,将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相互连通,对出境货物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已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货物入境口岸检验机构将已经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1.出境电子转单程序
  ①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机构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送到电子转单中心。传送内容包括报检信息、签证信息、其它相关信息。
  ②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向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以书面方式提供“报检号、转单号和密码”。
  ③出境地检验检疫关系人凭报检号、转单号及密码,在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境货物通关单》。
  ④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出境关系人的申请,提取电子转单信息,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将处理信息反馈给电子转单中心。
  ⑤按《口岸查验管理规定》需要核查货证的,出境检验检疫关系人应配合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核查工作。
  2.实际办理“出境电子转单”时的注意事项
情形 注意事项
暂不实施电子转单的情形出境货物产地预检,但出境口岸不明确的
出境货物需要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批的
出境货物按规定需要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
出境货物产地预检后,发生更改内容的
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合电子转关的
实施电子转单后查验的情形报检单位应配合口岸机构查验,不要过时、不要留下不良记录
一般口岸核查货证比例为申报批次的1%-3%
实施电子转单后更改,口岸机构予以更改的情形 对运输造成的包装破损或短装等原因需要减少数量、重量的
需要在出境口岸更改运输工具名称、发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和数量的
申报总额按有关比例换算或变更申请总值不超过10%的
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同意更改的有关内容

  3.入境电子转单程序
  ①对入境口岸办理通关手续、需要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网络将相关信息传送到电子转单中心。传送内容包括报检信息、签证信息和相关内容。
  ②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以书面方式向入境关系人提供“报检号、转单号和密码”。
  ③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按时接收国家质检总局电子转单中心发出的相关电子信息并反馈收到信息。
  ④入境地检验检疫关系人凭报检号、转单号及密码向目的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
  ⑤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电子转单信息,对入境检验检疫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检的,将有关信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电子转单中心反馈给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采取相关处理。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4:58【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