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相关文章
无锡市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2-15 11:36:40) |
扬州市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2-13 10:25:20) |
南通市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2-13 10:05:54) |
江苏省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2-13 09:41:10) |
泰州市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1-02-11 10:52:17) |
常州市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2011-02-11 10:20:51) |
南京市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2-11 10:00:23) |
宿迁市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 (2011-01-20 15:26:35) |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0-10-05 09:50:23) |
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退款通知 (2010-06-15 14:1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