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工作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中央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专项治理工作在中央部委全面铺开。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直属单位和各驻外甲类经商机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配合重点检查以及整改完善工作,确保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卫计委要求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水利部召开部机关司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水利部要求自查自纠不留死角,特别是以前年度审计没有查到的京外事业单位和管理级次较多的流域机构必须做到全覆盖,要把近年来屡查屡犯的,如利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和“小金库”等问题,作为自查的重中之重。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拒不纠正的,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重点检查阶段,被查发现有“小金库”的,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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