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定调两税合一
原文标题:新华社评论“定调”:两税合一势在必行
事关“两税合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于12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新华社昨天发表评论称:“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已势在必行”,为之前此起彼伏的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该统一的争论“一锤定音”。
目前,我国实行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中国目前对多数外资企业实行17%的税收优惠,而对多数内资企业实行33%的所得税。据统计,2005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达到了5510.7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17.85%,已成为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
昨天,新华社发表评论《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评论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企业制度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呈现新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建立公平、统一、透明的税收制度与之相配套。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评论认为,目前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差异较大,在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方面,存在对外资企业偏松、内资企业偏紧的问题,造成企业间税负不公平;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控股情况十分普遍,企业组织形式向多元混合方向发展,继续实行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设的两套税法已经难以适应新情况,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要求;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容易扭曲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近年来,有关“两税合一”的呼声很高,但反对的声音同样很大。对“两税合一”最大的担心来自外资企业和各地与招商引资有关的部门,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担心两税合一会阻碍地方招商引资。有报道称,2005年初,54家跨国公司联合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暂缓取消对他们的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影响引资的说法受到不少专家学者的驳斥。学者易宪容昨天告诉早报记者,目前社会资金充沛,源源不断流入股市的资金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有专家提出,大型跨国企业应更注重公平的投资环境和长远的战略布局,而不是永久性享受超国民待遇。
据估计,按照审议进度,企业所得税法的明年两会期间正式通过并出台的可能性很大。包括内外资确定统一税率、调整税前扣除项目、调整税收优惠、增强反避税措施等焦点问题成为审议重点。(东方早报 肖莉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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